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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 · 2026-10-28

桃園法院裁定完全免除成年子女對父扶養義務

裁判結果與事實背景
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 114 年作出家親聲字第 24 號民事裁定,宣判聲請人對其生父之扶養義務予以完全免除,且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。相對人自聲請人幼年起即有酗酒及家庭暴力行為,未曾負擔家庭生活費,且在離婚後將子女帶至公司簡陋隔間任其自生自滅。相對人長年未盡照顧責任,更曾於 81 年至 89 年間多次以言語恐嚇或持棍棒毆打聲請人成傷。

法律攻防與審理重點

相對人雖抗辯昔日曾給付家庭生活費,並主張現年 74 歲且名下無財產,每月僅領取 9,812 元勞保年金,因無法維持生活而請求子女履行扶養義務。代理律師指出相對人無法提出給付扶養費之實質證據,並透過母親及兄長出庭具結作證,成功還原相對人施暴與未盡扶養之重大情節。法院採納訴訟策略,認定相對人雖確實不能維持生活,但因其幼年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,若強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。

免除扶養義務之法律要件

依據民法第 1118 條之 1 規定,若受扶養權利者曾對負扶養義務者實施身體或精神侵害,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,法院得裁定免除扶養義務。本案相對人符合情節重大之要件,因此獲法院判決完全免除。若父母過去有嚴重未盡扶養或家暴行為,子女可依法聲請免除,裁定確定後即無須負擔扶養費或相關安置費用。

常見問題

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是否需要親自出庭與父母對質?

委任律師後可由其全權處理庭務,若法院傳喚當事人,律師亦會全程陪同以減輕壓力。

如果口頭抗辯有給付扶養費,法律上由誰負舉證責任?

主張有利事實者須負舉證責任,相對人無法舉證且證人具結證實未給錢,抗辯因此未獲採信。

父親領有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的勞保年金,子女是否必須補足差額?

不一定,若尊親屬過去有嚴重未盡扶養或家暴行為,經法院裁定免除後,子女即無須補足差額。

免除扶養義務裁定確定後,是否會影響日後的遺產繼承權?

扶養義務免除與繼承權屬於不同法律關係,除非生前依法剝奪繼承權,否則不影響繼承順位與權利。

免除扶養義務事件通常需要審理多長時間?

審理過程包含調解、調查職權資料與訊問證人,一般大約需要 4 至 8 個月。

結語

本案透過嚴密的法律舉證與訴訟策略,成功協助當事人擺脫長年受家暴與棄養陰影下的法律枷鎖。法院最終依法裁定完全免除扶養義務,落實了法律不該成為懲罰被害人工具的核心精神。